茂名市南香片区黑臭水体整治(应急)项目(施工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 发布时间:2023-08-15
- 发布者: 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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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茂名市南香片区黑臭水体整治(应急)项目(施工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茂名市油城八路13号大院1号七楼(广东和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编号:GDHXMM-2023-0810
项目名称:茂名市南香片区黑臭水体整治(应急)项目(施工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1972.98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茂名市南香片区黑臭水体整治(应急)项目(施工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41972.98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茂名市南香片区黑臭水体整治(应急)项目(施工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41972.98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财务报告,或2023年连续三个月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2)拟投入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以上资格(广东省外的须为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 号文)),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没有负责其他在建工程(提供承诺函),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4. 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5日至2023年08月19日,每天上午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茂名市油城八路13号大院1号七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5日16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茂名市油城八路13号大院1号七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25日16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茂名市油城八路13号大院1号七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2. 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经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响应供应商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3)响应供应商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承诺函、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报名不需委托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及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法人报名不需授权人)(复印件加盖公章);
(6)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供应商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资格的确认。响应供应商的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响应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茂名市茂南区羊角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徐良仪
联系方式:0668-2665903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和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茂名市油城八路13号大院1号七楼
联系方式:0668-2228811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668-2228811
广东和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