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石化乙烯提质扩改项目及其他项目房屋拆迁工程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4-09-18
- 发布者: 冯生
- 来源: 广东和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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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广东和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茂名高新区化工园区征地搬迁安置工作指挥部的委托,对茂名石化乙烯提质扩改项目及其他项目房屋拆迁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HXMM-2024-0902
二、采购项目名称:茂名石化乙烯提质扩改项目及其他项目房屋拆迁工程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服务详细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茂名石化乙烯提质扩改项目及其他项目房屋拆迁工程 | 1 | 项 | |
A |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B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 | |||
C | 采购预算:壹佰零柒万肆仟捌佰肆拾贰元玖角陆分(¥1074842.96元 ) |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5、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并要求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项目【提供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提供所在省份相关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提供社保承诺书及无在建工程项目承诺书。】
(3)拟派专职安全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并提供社保承诺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已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提供书面声明)。
9、本项目接受分公司投标。供应商如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复印件。供应商已具有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或其下属机构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09月19日至2024年09月25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油城八路13号大院1号楼7楼(广东和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分公司投标,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报名的,拟委派的授权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
(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资格的确认。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最终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
六、现场踏勘(答疑会)时间、地点:本次项目不举行集中踏勘。
七、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9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点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开始受理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10月09日上午08:30~09:00(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油城八路13号大院1号楼7楼(广东和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开标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2024年10月09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油城八路13号大院1号楼7楼(广东和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十二、本次招标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及递交投标文件,并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要求其代表在整个开标会议程中完整履行签到、确认开标结果等职责,如未参加开标,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并放弃对此提出异议的权利。
十三、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冯先生 | 采购人联系人:阮先生 |
电话:0668-2228811 | 电话:18819603506 |
传真:0668-2228811 | 传真:/ |
联系地址:茂名市茂南区油城八路13号大院1号楼7楼 | 联系地址:茂名高新区化工园征地搬迁安置工作指挥部 |
邮编:525000 | 邮编:525000 |
十四、采购信息查询
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hxjspm.cn/(广东和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和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8日
upload\202409\招标文件发售报名表_20240918102531.xlsx
upload\202409\招标公告_20240918102531.docx